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标篮子商标注册、转让网立场,转载请注明来自标篮子商标注册、转让网。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高黎社区悦海东路4号兴涛苑1栋1621室之一 电话:13724911963,页面版权所有:标篮子商标注册、转让网
粤ICP备2023093868号 郑重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8-2023 biaolanzi.com all rights reserved